工作职责:
负责学校心理学科的教研、教学、学生管理及其相关工作,特别优秀者可聘为学科带头人。
任职资格:
1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、心理学专业,年龄40岁以下,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年龄限制。
2、具有5年以上心理教学工作经验,学校心理学科建设经验及心理干预经验。
3、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,受过心理健康教育、心理咨询服务、心理危机干预等方面的专业培训。
4、了解心理学知识、心理健康教育知识、心理咨询知识。
5、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、人际沟通能力强、协调管理能力。
6、积极主动、认真负责,热爱教育工作,对学生有爱心和耐心。
7、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。